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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3—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“文明寝室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10-9

   根据《辽宁水利职业学院“文明寝室”考核评选实施办法》的文件要求,将评选出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“文明寝室”,并予以表彰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评选方法
  请各学院依据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对学生寝室日常考核检查的结果,择优评选出校级“文明寝室”。各学院认真组织考核、评选、申报。
 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寝室不得参评“文明寝室”:
  1.寝室成员受到纪律处分;
   2.寝室成员使用或存放违章用品;
   3.寝室成员无故旷寝、晚归寝。
 
二、考核时间
  第二学期:2024年3月1日—2024年7月19日。
 
三、文明寝室数量
  参照《辽宁水利职业学院“文明寝室”考核评选实施办法》,申报“文明寝室”的数量按照学院考核合格寝室数的8%—10%;
 
四、上报材料
  各学院对拟评选的校级文明寝室,报送《学校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》、《学校文明寝室申报表》电子版以及纸质版,纸质版为《学校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》一式一份、《学校文明寝室申报表》一式两份。上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5日下班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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